办案追踪
杀人博士 埋藏在农村学生心底的精神危机
2005年07月21日 来源:京华时报
《法律与生活》曾在2005年6月上半月(总第287期)报道北京理工大学博士殷伟光(化名)因不堪忍受网上结识的女友纠缠而将其杀害一案。2005年6月23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出人意料的是,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法院提出了被告人在案发时患有精神抑郁症,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诉讼理由,并当庭出示了殷伟光的司法精神鉴定结论。而殷伟光的辩护律师也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应予以从宽处理的辩护意见。
由于被告人以“涉及隐私”为由申请,庭审中途由公开审理转为不公开状态。
2005年 6月 30日,本刊记者采访了殷伟光的辩护人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天本,欲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殷伟光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模糊的杀人动机
殷伟光杀人案发后,其同学找到了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天本,提出由于殷家境贫寒,希望他能够为殷伟光免费辩护。之后,殷伟光在北京通县打工的妹妹代表殷伟光正式书面委托陈天本为辩护人。陈天本律师接受了委托,开始着手调查案件。
根据陈律师的初步调查,殷伟光可以说“非常优秀”。他本科在武汉汽车工业学院就读,连年获得奖学金,并连续被评为三好学生,后来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北京理工大学的研究生,在此期间,他曾参与研究了多个国家重点项目,其中,基本由他独立完成的兵器支撑基金项目从实际层面解决了汽车扭杆使用寿命短的问题,已被现汽车工厂广泛应用。读博士期间,他任班长。几乎所有同学对他的评价都是“优秀,善良,乐观”,并在案发后主动要求为殷伟光的日常表现联名做书面证明。而殷伟光的导师对他的评价是,为人很好,聪明灵活,并对他的杀人行为再三表示惊讶与扼腕。
这些调查让陈天本律师初步判断,殷伟光并不是主观恶性很强的人。那么,又是什么促使他甘愿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走上不归之路呢?他隐约觉得,殷伟光的杀人动机并非“情”字那么简单。
2005年3月21日,我第一次见到殷伟光。他走路缓慢,情绪比较低落,但谈吐谦虚友好。
殷伟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甚至不愿为自己辩解。我们的谈话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
“你为什么掐她?”
“……我发现她不是好女孩,不想跟她交往,她家里威胁我,如果不跟她结婚,就要毁坏我名誉……”
“你把她扔下楼之前,知道自己已经把她掐死了吗?”
“不知道。”
他的陈述与公安机关所做的口供笔录没什么出入。杀人现场的情节就像之前我所得知的,殷伟光将已被其掐昏的女友拖到阳台上,当被隔壁的一个同学看到时,女孩的上半身已经悬在阳台外,同学问他:“你在做什么?”
殷伟光回答:“她生病了,你别管。”
同学见势不妙,伸手试图抓住女孩的身体,但为时已晚。 11篇日记
事后,同学跑出宿舍,大喊“出事了”,而据该同学回忆,当时殷伟光也不明所以摇摇晃晃跟了他出去,同学对他大喊:“你在干什么?!”这时殷伟光好像有点清醒了,直瞪着同学问:“你为什么没有拉住我?”
之后,殷伟光转身朝1205宿舍的阳台冲去,周围的同学意识到他是想跳楼,一起将他拉住。而据一位闻讯赶来的老师回忆,殷伟光当时目光涣散,在等待警方处理的过程中,有人递给他苹果、饼干吃,他接过后,非常机械地塞入口中,但没有任何咀嚼动作。
陈天本律师认为,从以上目击证人的陈述可以判断,殷伟光杀人并非蓄谋已久。因为他要是早有预谋,不会将作案时间选在晚上9点,正值校园最热闹的时候,并将作案地点选在学生宿舍,还从12楼抛出。以他与被害人的关系,完全可以将其约在隐蔽荒僻处再杀害。这证明,殷伟光至少是激情杀人。
与殷伟光见面的几天后,殷伟光妹妹打电话告诉陈天本律师,公安机关已将她哥哥的一些个人物品返还,其中有手机、笔记还有个人日记等。殷伟光有记日记的习惯?这一点引起了陈天本的注意。
殷伟光的日记记得并不多,从2003年起断断续续。但恰恰在案发前半个月左右,他的日记突然十分密集,共写了11篇,其中仅11月25日一天就写了两篇,其中一篇很长,有四页多。
这些日记所透露出殷的性格,与他给同学老师留下的印象完全不同,也让我找到了问题的症结。
……
2004年11月21日:
我一直到今天才了解真实的自己,原来以为自己是勤劳、勤奋、上进、聪明、乐观、灵敏的学生,其实根本不对,我原来是一个呆头呆脑、十分安静、既不知人、更不自知的一个人,甚至都不能说是人,我的眼里全都是罪恶……
2004年11月23日:
……什么是孝道,就是首先要孝敬父母,我想我没有做到……哎!其实我四年前(其时殷刚考上研究生)就该离开,而却耽搁了这么久,却又是伤得更深……
4+4+4=12年,真是444啊!
小妹,哥哥实在是对不住你。
2004年11月 25日:
……
昨天去中关村买电脑(给班里买),不断在冒虚汗,我不知是怎么回事,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与思维。买移动硬盘,不含税,共花了955元,加上5%的税金,再加上……我竟然给开成了1050元,这不是不会算账吗?
……可怜可悲,这是我一生的那几个词。
老师对我好,可是我还是会令他失望。
再埋怨什么都没有用了,我曾经以为自己的人际关系很好,但到头来还是一场空。不学无术,我是吗?应该不是吧。
人说死无葬身之地是最为可悲的,那么我也许就是了。
2004年11月25日:
……我走后,扔的债也不知该如何,真的是让所有人留下一个笑柄而已。
……其实也不必要再想那么多了,既然是结束,不必再找借口。
我最大的毛病,也许就是眼高手低,还是空想家,还是……
也许都集中在一起才造成如此的吧,但最后的结局是一样毁灭了自己。
我为什么要考出来,是想要得到更好的生活,为什么如今却一蹶不振,为什么竟然因为认识到自己的缺陷?真的已经无法再弥补了吗?真的!因为我连生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算了吧,这样吧,千万别犹豫了吧!自私的想法,结束了吧。当你离开时,不要胆小就是了。
2004年11月26日:
本来想为同学们再办点事,没想到这一件事也办坏了。
健康,活泼,这些已经离我远去,只有好心是不够的。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我痛恨自己,痛恨自己是如此之人。算了吧,忘了吧。
……
我一口气读下来,整体的一个判断,殷伟光不止“蓄谋”的杀人动机不成立,甚至在杀人前,他已经处于一个非正常的精神状态了。日记中的他流露出强烈的自卑情绪,怀疑自己的能力,觉得自己什么事都做不成,怀疑自己选择上博士的路走错了;日记满篇都是对自己的谴责,谴责自己对原女友的背叛,谴责自己辜负了家人、亲戚与师友的希望并对身边所有人都有负罪感;在案发前他已有了明显的自杀倾向;上述精神状态已蔓延到生理。根据殷伟光同学的描述,案发前几天,殷伟光在学习与处理班级事务上频频出错,思维迟钝。同寝室的同学说,殷伟光那段时间经常半夜起床,在宿舍内外来回走动,一晚两三次。
而这些,都是精神抑郁症的典型表现。
陈天本律师将自己关于“殷伟光可能患有精神抑郁症”的意见告知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希望检察院以公诉人的身份对殷伟光向有关部门提起司法精神鉴定申请。
2005年4月25日,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北京安定医院对殷伟光作出的精神鉴定评价是:“心境障碍,抑郁发作,没有辨认障碍但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降低。”
鉴定结论是:殷伟光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什么让他心染痼疾?
2005年6月23日,殷伟光杀人案开庭审理的前一天,陈天本律师再次会见了殷伟光。或许是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调整,殷伟光的精神状态明显好转,并一改先前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愿多谈细节的态度,甚至仔细地阅读了起诉书并提出,起诉书中关于他杀人动机的一些表述不真实。
殷伟光第一次否认自己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据他描述,案发当天,被害人给他打电话说要过来(宿舍),他曾推脱,但对方说周五就要出差,想在离开前见他一面,他怕惹恼对方,只能默许。
当晚7点50分左右,被害人来到殷的宿舍。其间,殷去厕所,回来后发现被害人正在翻看他的个人物品,他很生气,这时被害人仰起脖子,对着他笑,殷伟光觉得脑袋“轰”的一下,什么也没想,冲上去就掐住了对方的脖子……
而据殷伟光说,在案发前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他在食堂吃饭,看到人群中有人露出脖子,就有想掐的冲动。
在回答为什么要在掐死被害人后将其抛下楼时,殷伟光说,自己当时只知道对方晕过去了,他怕她醒过来后又要喋喋不休地跟他吵,就想将她“赶”出去。
在结束会见的时候,陈天本律师问殷伟光:“你现在还会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吗?”殷伟光说:“不会。有些事是我能但别人不能的。”
2005年6月23日,殷伟光杀人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被告人辩护律师陈天本在法庭中发表了辩护意见:一、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请合议庭减轻处罚;二、被告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请合议庭减轻处罚;三、被告人曾为国防做出重大贡献,有立功表现,请合议庭减轻处罚;四、被告人平时表现积极,主观恶性不大,认罪伏法,悔罪态度很好,请合议庭酌情从轻处罚。
在为殷伟光辩护的这段时间,陈律师试图找到他患有精神抑郁症的原因。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分析,精神抑郁往往来源于较早甚至是儿时心理所受的创伤。
根据殷妹妹的回忆,殷伟光从小就很优秀,又是家里惟一的儿子,受父母疼爱,姐妹照顾,没有遭受过明显的心灵创伤。殷伟光考上武汉汽车工业学院那年,是他们村里惟一一个大学生,让父母觉得很争气。但下面的事情,让我找到一些答案。
1993年,殷家为了供殷伟光读高中,让殷的妹妹休学。
1995年,殷伟光在舒兰市第一中学读高二的那一年,殷父上山拉石头摔伤,尾椎骨折,在床上一躺半年,家人怕影响殷伟光的学业,一直瞒到他暑期回家。事后殷得知,十分伤心。
1996年,殷伟光考上大学,学费一年5000元。殷父隐瞒了家里掏不起学费的状况,四处借债。殷上大二时才从妹妹那里得知实情,多次跟妹妹说自己太自私。
1997年,殷伟光读大二时,殷母患胸膜炎,随后殷父患脑血栓,时值春耕,家里的农活荒废。而家人再次向他隐瞒了实情。
据殷伟光的日记记录,殷伟光读研究生时,殷家已经掏不起他的学费,这期间,殷主要靠前女友的资助,他在日记中多次表露出自己身为男性却要接受女友供读的自卑、负罪与备感压力的心理。
2003年,殷伟光研究生毕业,找工作的压力让他对自己的未来举棋不定。在妹妹以及导师的鼓励与建议下,他选择了读博。其妹也来到北京,在通县打工,靠每月六七百元的收入供两人生活。这期间,殷不能反哺家人的负罪感也与日俱增。
而之后,与被害人的结识让殷坠向了他认为彻底堕落的深渊,也让他的自卑、压力、迷惘与负罪感攀上至高点……
律师手记
“为殷伟光辩护,我有一点特殊的情结。农村出身,家境贫寒,肩负着家人的重托、就业的压力而选择不断向高学历攀升的状况不止在他,也在当今很多高校学生的身上发生,包括我。不同的是,有的人能够消化这些压力,而有的人却演化成心理痼疾。不久前,北京又有一位高校学生跳楼自杀。”
“虽然我没有做过大量的调查,但,从我个人的求学经历,精神抑郁,在高校的高才生,尤其是农村学生中,已不是零星的个别现象。对他们来说,学习知识的本身并不会带来什么压力,而面临自身求学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就业前景的不可知、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所带来的自我价值的颠覆,或许才是他们走上偏狭之路的真正原因所在。”
“我想,我们不能因此抱怨社会贫富差距的加大或是就业环境的恶化,因为这对于解决高校学生心理问题来说过于宏观,那么,正视教育与就业的脱节问题,正视高校学生心理咨询与矫正问题,或许是我们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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