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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的哥撞死劫匪 义举还是犯罪


 北京晨报  2005年03月28


    日前,长沙被劫的哥黄中权撞死劫匪一审被判三年半刑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很多人,特别是的哥对判决难以理解和接受:黄中权究竟是否应当负有刑事责任,他的行为到底是正当防卫、勇斗歹徒的义举还是故意伤害?面对诸多疑问,记者请相关人士作了分析。

    张燕生律师认为,从法理上来说,法院的判决毫无疑问是公正的,但从情理上来讲确实令人难以接受。法和情有时不能相容。这名的哥在脱离生命威胁后,本可以报警请求警方的帮助,但受到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思想影响,他奋力去追犯罪分子。“歹徒当时手握凶器,的哥只有利用汽车才能够抓到歹徒。而如何掌握好油门,不将歹徒撞死,在那一刻谁也没有把握。”

    张律师说,的哥面对歹徒挺身而出的勇气值得钦佩,但对老百姓来说,见义勇为、勇斗歹徒如果掌握不好分寸,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由于大家对法不是很清楚,认为见义勇为抓歹徒就是对的,但如果把握不好正当防卫的度,就容易造成负面影响,有可能造成对另一个人的伤害。从法的角度,他不仅会受到影响,还可能受到制裁。而判无罪的后果就是抓个小偷也打死,会造成社会的混乱。

    有时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对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认定也存在着分歧,老百姓就更难以界定了,尤其是在紧急状况中,很难把握其中的度。可能稍有偏差,本想当英雄却成了罪犯。因此,法律界很多专家都呼吁社会不应该鼓励见义勇为、让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抓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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