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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案特别报道之:律师们付出了多少心血?

本文章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律媒桥”(lvmeiqiao8),作者:律媒桥,记者:李蒙



张志超案特别报道之:律师们付出了多少心血?

——本社记者  李蒙  



2011年5月,张志超告诉前来探监的母亲马玉萍,事情不是他干的,自己是被冤枉的。马玉萍开始为张志超申诉。最先委托代理申诉的是两位山东律师段志刚和齐永久,在认真查阅了张志超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和会见张志超后,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冤案。


在律师的帮助下,张志超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提起申诉。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驳回张志超的申诉,未说明具体理由。


2012年11月12日,山东高院驳回张志超申诉,理由是:“无证据证实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的签名、摁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能知晓,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驳回申诉前,山东高院法官曾到临沭当地调查,并会见了张志超案发时的班主任徐健。徐健如实告诉法官,警察询问张志超时自己并不在场,签字属于事后在张志超的讯问笔录上补签。


2012年后,马玉萍来到北京,先是找到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尚权所当时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合发起了“蒙冤者援助计划”项目。这是一个旨在为蒙冤者提供援助,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重大冤假错案的公益项目,张志超案被列入第一阶段援助的五个案件。


在北京尚权所代理申诉期间,律师陈泓宇、张雨为张志超案多方寻找新证据,两人曾到浙江宁波,与张志超案的同案人王广超见面,作了笔录。王广超告诉两位律师,自己当年的有罪供述系被刑讯逼供形成,自己没有包庇张志超,张志超是否作案自己不知情,从来没有见过也根本不认识被害人高婷。


2014年秋,马玉萍来到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接待他的是大禹所主任李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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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超案代理律师  



——01——

李逊:“我答应的事情一定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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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逊律师


李逊律师记得,那是在“十一”长假休息过后,他接到了马玉萍的电话,问大禹所的地址。之后又接了她的两三个电话,都是走错了路继续向他问路的。辗转周折,马玉萍终于找到了大禹所,站在了他的面前。


当时李逊正在接待另外一个女客户,马玉萍没通过前台就直接进到办公室里,李逊不得不打断原来的交谈来接待她。听了马玉萍的口头介绍后,李逊起初真没想好是否接下这起案件。对山东口音很重的马玉萍所说的话,他并不是都听得懂。在他与所里其他律师正在商量这起案子应该怎么处理时,马玉萍突然跪在地上拼命磕头,哭着求律师接这起案子。


于是,李逊对之前接待的那位女客户说:“你的案子给再高的律师费我也不接了,她这个案子没有律师费我也要接。”


那天送马玉萍走时,了解到马玉萍的丈夫已经因病去世了,马玉萍靠在饭店洗盘子打零工和给人当保姆挣钱,积蓄都花在为儿子申诉的路上,坐火车只能坐绿皮硬座,住旅馆只能住地下室,经济上特别困难,李逊就拿出钱包里全部的几千元现金给了马玉萍。


之后,李逊律师代理张志超案不仅不收律师费,不收差旅费,每次见到马玉萍还会拿出一些现金接济她。


由于马玉萍来时给的材料不全,李逊又让马玉萍把能凑齐的材料都寄过来。看完所有材料后,李逊发现案件疑点颇多,直觉告诉他,这起案件大有问题。


一个不到16岁的孩子就敢强奸杀人,那他之前应该在社会上混过,与很多成年的坏人有联系。但张志超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还是个班长,从来没离开过学校。强奸杀人不算,第二天还敢去奸尸,对于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想象。既然是强奸案,总要鉴定阴道分泌物,偏偏没有鉴定。关键是,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高婷生前还是处女,这就太有疑问了。


接下张志超案后,李逊手头还有好多案件要处理,一时没顾得上去会见张志超。突然有一天,马玉萍打来电话,问他为什么还没有去会见张志超,言语间颇有微词。李逊解释说,这段时间太忙了,他处理完手头的事会尽快去会见张志超。


李逊记得,2015年初,农历腊月二十八这一天,他来到山东省淄博市鲁中监狱,第一次会见了张志超。那一天是当年淄博市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


在会见室,李逊第一次见到了张志超。此时的张志超已经被关押近9年。张志超给他的感觉是,小心翼翼的,很敏感,像是一个心智还没有发育成熟的孩子。在那次会见中,张志超明确地告诉李逊,“自己不认识被害人高婷,自己也没有碰过高婷,之所以认罪,是因为相关人员的刑讯逼供”。


会见之后,李逊出来跟马玉萍解释:“我前段时间真的是很忙,但你放心,我答应的事情一定能做到。”


这次简短的谈话,消弭了横亘在二人之间的隔阂与误解。待到后来张志超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时,李逊还曾拿出当年马玉萍责怪他的话开玩笑。


走在冬日淄博的街道上,李逊心里很难受。正如那一日的寒冷一般,张志超的遭遇深深地触痛了他的心。也正是这份不忍,成为了他日后坚持不懈地为张志超案鼓与呼的原动力。




——02——

王殿学:平反冤假错案,努力岂止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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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殿学律师


2016年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王殿学律师也接受委托,代理张志超案的申诉。王殿学与李逊一同去淄博鲁中监狱会见张志超后,来到临沭当年的事发地实地调查。他们根据现有的证据做了侦查实验,绘制出了一份指控张志超犯罪的行为路线图,并较为精准地测算出多个地点之间的行走时间,以此消除“3分半钟的时间内,完成强奸、杀人、藏尸、买锁等全部行为”的指控。

  

法院的一审判决是这样认定张志超犯罪的:

  

2005年1月10日6时20分许,即尸体被发现前一个月,张志超在临沭某中学教学楼一洗刷间内遇到高某,见四周无人,即起奸淫之心。上前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架在高某的脖子上,在洗刷间内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将高某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随后,张志超将尸体移至洗刷间内一废弃厕所藏匿,离开时在洗刷间门口遇见同学王广超。张说自己杀了人,让王广超帮助看守洗刷间,自己则到一楼小卖部购买了一把新锁,回到三楼将厕所重新锁住。次日下午,张志超趁其他同学上课之际,又携带铅笔刀,潜入厕所内奸尸,并将尸体多处割破……


在王殿学律师看来,这是一个普通人无法完成的作案。“洗刷间位于教学楼的三层,小卖部距离教学楼有300多米。每天清晨6点20分,学生在楼下操场绕着教学楼跑操,跑操结束后的6点35分,学生回到教室上课。”


王殿学认为,“我们实地调查的情况是,从教学楼三楼的洗刷间快速跑下楼,再跑到小卖部,需要76秒,往返则需要150秒,即2分30秒。仅仅是完成买锁后回去锁门这一行为,不算与售货员交易的时长,其时间已经与一审判决书中认定的作案时间相差不多了。那么,张志超怎能有时间完成指控的一系列犯罪行为?”


除此之外,两位律师均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只有口供而无有效物证”:说是强奸,但并未提取到张志超的精液;说张志超事发当天为何待在现场附近,却有三个版本;说张志超用编织袋套住尸体上半部分,而警方却无法解释清楚编织袋的来源……唯一的物证是一根木棒——这被认定用来插进受害尸体的肛门——但是,对于这个小木棒,既没有提取受害者的有关物质,也没有尝试去提取张志超的指纹。该案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问。

  

2016年4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第一次接访系统了解了张志超案。在视频中,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让律师陈述了代理意见,并要求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卷上传到系统,或将重新阅卷。

  

为了能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张志超案,2016年4月27日下午,一场名为“完善刑事案件申诉启动程序高端论坛———以山东省张志超案件为例”专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为了更直观地了解整个案发情况,张志超案的律师团队做了一个现场重建。

 

李逊表示,现场重建的结果表明张志超并不具备作案时间。马玉萍找到了学校小卖部的老板。老板称,其一般是每天早晨7时10分才开门。而警方的笔录却显示,张志超自称,6时20分左右去小卖部买锁,用于锁住案发现场的门。

  

在王殿学看来,小卖部老板的这份证据可谓是“一剑封喉”的证据。


李逊还提及一个细节:“锁作为此案的物证,却违背了自然规律。张志超供述是用脚把门踹开的,结果锁坏了,门上的挂鼻没坏,这个说不过去。”


此外,李逊律师在开会前不久还发现了一个新证据:高婷尸体被发现时全身的穿着,上衣、裤子和鞋子,与最后一位见到她的女同学的描述完全不一致,而这位女同学是在高婷失踪后不久就被警方询问作了笔录,她记错的可能性很小。也就是说,高婷很可能不是失踪当天遇害,她后来还换过衣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奋飞等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就此案发声。会后,李奋飞教授利用与最高人民法院学术交流的机会,安排李逊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陈述了张志超案的情况。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了第二次视频接访。其间,最高人民法院调取张志超案的卷宗,并进行审查。  


2017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王殿学找到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将张志超案的案情材料交给了侯委员,侯委员就张志超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意见。


2017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次视频接访张志超案,并决定对张志超案立案审查。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指定再审决定书》,载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这份再审决定书给所有关心张志超案的人们带去了希望。

  

2018年2月5日,马玉萍坐了近5个小时的车来到济南,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拿到了再审决定文书。随后,她直接赶往淄博,等待与张志超会面。她迫不及待地想亲口把这个消息告诉张志超。


马玉萍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我对儿子说:‘超,我今天给你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了。’听到这儿,与我一玻璃相隔的张志超愣住了。我怕他没有听清楚,又重复了一遍。我刚一说完,张志超开始大哭起来。为了这一天,我们等了太久,太久了。”


李逊律师回忆,在拿到指令再审决定书后,他和王殿学破天荒地头一次让马玉萍做东,三个人一起吃了顿饭。



——03——

王广超的人生也因为张志超案完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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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民律师

王朝勇律师


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了五人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山东高院副院长傅国庆担任审判长,合议庭就是当年复查聂树斌案的合议庭。通过与合议庭法官几次见面交流,李逊和王殿学比较乐观,认为张志超案至多在半年内就能够结束审判。


2018年3月,在王殿学律师的介绍下,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民和王朝勇接受王广超的委托,为王广超提供法律援助。


王广超当年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被关押13个月后,恢复了自由身。但彼时的他早已没有心情读书了。由于行动受限不能出远门,他在当地的一家技术学校学习。毕业后,他成为了一名学徒,在当地工作。而后,为了能多赚钱,他辗转来到宁波打工,成为了一名货车司机,每日奔波在从宁波到上海的高速公路上,从宁波出发,将海鲜运往位于上海的一家市场。后来,他结婚生子,成为三个孩子的父亲。

  

接受委托后,刘志民律师从北京乘飞机赶到宁波,在飞机场见到了王广超时已是午夜。

  

在一家宾馆的茶桌前,刘志民开始了与王广超的交流。随着谈话的深入,王广超陷入到那段岁月的回忆中,不时地用手擦眼角的泪水。这种烙在心灵深处的痛苦,他没有忘却,甚至把一些细节讲得很具体。


王广超说:“虽然觉得冤,但没敢想可能平反。这件事毁掉了自己,毁了前途,更会对他的三个孩子产生影响。”他之所以选择离开家乡,也是因为觉得在老家抬不起头。


那次长谈,王广超相信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再审会是他洗清罪名的机会。天渐渐亮了,他们才想起应该去吃点儿“晚饭”……


此后,只要有进展,他们都会及时沟通。渐渐地,刘志民成为了王广超的“知心老大哥”。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刘志民也尽心尽力地劝导王广超。

  

同为代理人的王朝勇律师告诉记者,王广超案是由张志超案引发的,若张志超无罪,王广超自然也无罪。在王广超的案件中,刘志民和王朝勇律师都做了很多工作。他们也企盼着张志超以及王广超的好消息。


四位律师都没有想到,张志超案的再审居然拖了两年,山东高院先后六次延长审限。直到2019年10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鲁中监狱召开庭前会议,确定了管辖、回避等问题,法庭同时收取了新证据,表示将尽快排期开庭。


2019年12月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志超案,检辩双方均认为张志超案应改判无罪。只是,山东省检察院的出庭检察员坚持疑罪从无的观点,而辩护律师则认为张志超案绝对无罪,除了口供没有张志超作案的任何证据。


开庭的那一天,淄博突降瑞雪,律师们的心情为之一爽:难道是老天有灵,要洗雪冤案了?


2020年1月13日,大家终于盼到了最后的胜利。上午九点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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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律媒桥”(lvmeiqiao8) 

作者:律媒桥

记者:李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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