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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4日,由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大培训《侵权责任法》在财政部礼堂如期进行。著名的侵权责任法律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为此次培训的授课老师。 几千人的礼堂坐无虚席,各条通道以及舞台前的空地站满、坐满了前来听讲的学员。
《侵权责任法》共十二章,分别为: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产品责任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杨教授在三个小时的时间里,为广大学员介绍了该法的制定背景、国际法学家对该部法律的有关评价,并重点讲解了该法总则部分,即第一章至第四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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