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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3日至17日我所张燕生主任和房志凯律师、刘宏宝律师、刘金燕律师、何菲律师、公孙雪律师前往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无偿咨询接待工作,为近百名前来寻求帮助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的群众基本上是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以及下岗职工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等贫困弱势群体。在这些群众中,有人希望请求国家赔偿,有人希望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人希望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有人希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有人希望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有人希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给予工伤待遇,有人希望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有人希望请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但是他们却由于经济上的困境而无力聘请律师代理他们的法律诉求因为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处于无力维护的艰难处境。
张燕生主任过去曾经领导过很多为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对弱势群众的艰难处境深有体会,她教育本所此次参加法律援助的律师们说:“凡是走进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的群众,全都是怀着对律师、对法律、甚至是对整个社会的最后一线希望而来的。如果我们咨询律师的接待工作做得不好,不能真正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就会使他们失去对社会公正的最后希望。以弱势群体贴心人的心态全身心地投入法律援助工作,这不仅是大禹所‘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理念的最好体现,而且也关系到整个律师界在群众心目中‘为民解困,维护正义’的良好形象。”
在为时一周的法律援助中,大家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次咨询接待工作。张燕生主任还放弃中午吃饭休息的时间,为一位因为遭受车祸而失去生活勇气的农村妇女做了很多心理劝解,使她能够重新乐观起来鼓起勇气去迎接新的生活。大禹所律师们的热情和细致,不仅获得了法律援助中心领导们的一致好评,而且也深深感动了到现场咨询的所有群众,在法律援助工作结束后还不断有接待过的群众打电话到律师事务所表示感谢,对于他们新遇到的困难,所里律师仍然给予了无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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