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cus on middle and high-end lawyer services

Focus on middle and high-end lawyer services

当前位置: 主页 > 大禹法评 >

联系我们

010-85590811 13241989686

工作时间 9:00~21:00

Xun.L@dayulaw.com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2203

新冠病毒肆虐下,对马少华“传销”案的沉思

作者 :李逊 袁枫

image.png

在病毒肆虐的日子里,我与大家一样无法出门,自锁于家中,有时间对过去一些记忆深刻的事情进行回顾。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人类有史以来,就饱受瘟疫的威胁。《淮南子·修务训》云:“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蛖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中国最近的一次鼠疫于1855年在云南爆发,造成中国1200多万人口损失。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2003年非典再次肆虐造成700多人死亡,国人对此印象深刻,但是事后我们真的能痛定思痛,进行深刻反醒了吗?鼠年春节前夕,新冠肺炎继非典之后再次席卷华夏,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都受到强烈威胁,可谓举国同哀!

image.png

就在新冠肺炎发威前不久的2019年底,经过3年半旷日持久的一审审判,马少华等人收获了“被传销”的罪名作为新年礼物。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马少华传销案”审理中所暴露出的人间百态,世态炎凉以及相关人员的法学素质,仍然令人触目惊心。

首先视线中能浮现出黔东南州相关部门对于《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别有新意的“解释”。一审时,案卷从凯里市检察院送到凯里市法院三个月,一直在立案庭摆着,律师每次去查询,凯里市法院都以没有管辖权,正在向上级院汇报,案件并未正式受理为由拒绝收取律师代理手续。所有在押被告人适用的羁押期限既非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也非审判机关一审阶段的,为此辩护律师向检察官不停地反映违法羁押,却没有任何作用。三个月后的某一天,凯里市法院突然认为自己有“管辖权”了,召开庭前会议时拿不出任何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文件,只是莫须有地认为马少华案的公司有服务器,所以是网络犯罪,网络犯罪凯里市法院就有当然的管辖权,这种对民营企业家赤裸裸的侵犯就被凯里市法院“司法解释”了。

目前,马少华等人的案件已经进入了二审程序,马少华等人仍羁押于凯里。这么一个涉及人员十几人,涉案金额十几亿的案子,即使姑且认为黔东南州有管辖权,一审也应该在黔东南州法院审理而不是凯里市法院审理,况且侦查阶段相应的侦查工作事实上也是由黔东南州公安局办理的,但当地非要将本案由黔东南州下属的凯里市法院审理,降低审级的目的何在?真是路人皆知。其目的就是马少华案不出黔东南,由他们说黑就是黑,说白就是白。

 

image.png

其次我看到了马少华案与“新冠肺炎”的关联性。正如在办理马少华“被传销”案中,我看到了一些偏远地区侦查机关赴黔东南州学习如何“打经济”的经验一样,我仿佛也看到了未来12年后,地方侦查机关在全国各地掠夺民营企业家的疯狂景象。也许我是杞人忧天。好在刑法泰斗张明楷老师最近一直在呼吁,应将地方法院依照《刑法》罚没的款项上交中央,由中央统一调配保证各地司法机关的办案经费。看来张明楷老师立足于一线办案人员角度预见了非典之后的肺炎。很可怕,对于强行管辖,立足于“打经济”的地方官员,民营经济的新冠状肺炎如果爆发对中国的经济打击后果什么?有没有想过,一批批国内优秀企业家移民海外、转移资产,对我们的国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执法者,更应站在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总书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曾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和发布相关的规定,一再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家。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执法机关对民营企业的掠夺必将产生严重损害的苗头。如果相对落后的地方经济发展不起来,都超出自己的管辖权,到经济发达的北、上、广、深抓人,打经济,都把来自发达地区的投资民营企业家在自己的职权内“绳之以法”,满足地方的一时之利,试问,还有哪个民营企业家敢投资建厂,敢扩大生产。保护民营企业家不仅应该保护本地民营企业家,也应该保护外地民营企业家。否则,就形成了不抓本地民营企业家,跑到别人地盘上抓外地民营企业家的不正之风,这完全违背国家制定的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政策的初衷。如果都像“马少华传销”案这样的逐利执法,哪个企业受得了,如果马少华真犯了罪,也应该是北京、天津实体企业所在地的司法机关受理,怎么跑到一个马少华去都没去过、并非任何一位投资人所在、没有任何一笔款项从此打出的地方审理此案,试问马少华还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吗?

第三我看到了马少华案和张志超案的关联性。从办理张志超案我们意识到了中国的法制进程在前进,任何权贵都阻挡不了中国法治前进的道路,任何时候,都要相信公理、正义的存在,即使是寒冬的黑夜,也不能阻止太阳的升起。张志超案的胜利,让我对马少华“被传销”案信心倍增,就如张志超案办理过程中经历的痛苦、折磨、嘲讽一样,办理马少华的案件过程中,我曾多次听到的是侦查机关向我说“我们打经济”;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次次驳回;法官时不时向我们表示“自己说了不算”;企业的投资人说“律师要接管企业、坐飞机掉下来”,无奈的同时,我只能企盼时间可以说明一切。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出于对中国法制建设的信任,我相信真理,我相信乌云遮不住太阳这一客观事实,少部分人的一枕黄粱很快就会破灭。当我第一次见到张志超的时候,就有山东当地的律师劝我说,张志超不可能翻案成功;当年办案机关向张志超说,你的案件到哪里都是我们说了算;申诉中法官向张志超母亲说,没办法,改不了了。但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们泱泱大国没有讲法律的地方,我跟张志超说,只要我们认为强奸杀人的事不是你干的,你放心,我一定把你堂堂正正从监狱领出来。

 

image.png

对于马少华案,我不相信一个明显的管辖问题,何以任由凯里市法院随意解释?

第四真相总在迷雾后,呐喊将永不停息。记得在马少华案件的侦查阶段,某些媒体对马少华案作了报道,称“马少华”涉嫌传销罪,这成了侦查人员继续侦办此案的动力,其中一名当地侦查人员对我说,“马少华”案,媒体已经给定了性,就是传销,还有一名侦查人员对我说,“马少华”案是不是传销最终会由法院决定。

我想说的是,媒体不是法外之地,今年元月2日有媒体报道,八名人员因传播“不实疫情”被公安机关处理。我们不难分析,媒体在元月2日的报道又一次被地方司法机关协调,7日凌晨,得知李文亮医生作为“造谣者”与世长辞,我心悲恸,为众人抱薪者,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道者,困厄于荆棘。

image.png

image.png

某些媒体点名的“造谣者”成了全中国人民的英雄,而公之于世的公安机关对他警告的行政处罚则成了人民英雄的祭文。

image.png

有人说,不需要英雄的时代,才是真正的太平盛世。伽利略当年因为日心说被审判,他出来时,学生激动地冲过去急切的问:“老师,你顶住了?”伽利略答:“不,我屈服,认罪了!”学生震惊道:“为什么?”伽利略淡然道:“因为我怕挨揍!”学生怒吼:“没有英雄的国家真不幸!”伽利略摇头说:“不,需要英雄的国家才不幸!”

马少华是民营企业家还是传销分子,马少华拥有的企业现在被黔东南侦查机关违法冻结的2.9亿元是被“逐利执法”还是传销资金?这些重大的问题一定会有定论。但请相关执法机关注意袁诚家案,此案是我们同伴律师办理的经典案例,某些媒体虽在几年前报道了袁诚家涉黑的专题报道,但同时也在上一年度报道了侦查机关违法办案,克扣本应返还企业财产的袁诚家的国家赔偿案。值得注意的是,新闻具有时效性和时代性,一定时间内的媒体的新闻报道并不代表着正义已经来临,执法者要学会从历史发展、国家政策变化的角度去审时度势地看待个案,同时也希望马少华案能引起国内民营企业家们的重视、支持,也希望马少华能够在2020年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image.png


 2020年,我将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客观公正地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反应马少华案,我们将持续为马少华呐喊,绝不停息。

2月7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经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问题作全面调查。

人们不禁反思:如果在李文亮发布预警后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并采取紧急措施,而不是警方以“造谣”对他训诫,疫情是否会比现状好很多?

李文亮医生的警示其实没有发挥作用,直到他去世后,网友们才陆续发文纪念。

其实我从不担心疫情会一直肆虐。就算一直找不到特效药,随着夏天到来气温升高,新冠病毒也像SARS病毒一样大概率会消失。

我担心,我们会很快忘记这件事。

忘记数百人的死亡,忘记医护工作者冒死的救治,忘记几亿人的恐慌与数以万亿的经济损失。

我担心,我们轻松忘却之后,下一场灾难,在不远的地方等着我们。

经常听见这样一句话:你至少应该有一位医生朋友和一位律师朋友。

医务人员是一个可歌可泣的群体,他们都是高学历,平时门诊一天要看几十甚至上百病人,别说喝水,就是去卫生间都是奢侈的事,为了解决生理问题,他们几乎不喝水。医师忙着杀病毒,病毒忙着杀病人,某些病人忙着杀医师。这个群体在国难当头,责无旁贷!

律师行业又何尝不是如此!他们都是高学历,平时做案子一天要看几十甚至上百份材料,别说正常休息,就是打个盹都是奢侈的事,为了解决进度问题,他们只能靠喝茶续命。律师忙着办案子,司法机关忙着打经济,某些当事人忙着打律师。这个群体在国难当头,同样责无旁贷!

image.png

image.png

我希望,英雄的牺牲能唤醒幸存者的良知!

我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像对待新冠肺炎一样对待逐利执法!

我希望,马少华案能为黔东南州甚至全国的司法机关拉响了警报。

我希望,不能让逐利执法如新冠型肺炎一样任意在中国施虐,保护民营企业家必须落在实处,就如张军检察长在2019年10月18日于北京大学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专题讲座时所说,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好不好啊?我们认为是非常需要。因为民营企业家把他捕了把他诉了,这个企业马上就会垮台,几十个人几百个人的就业就没了。

我担心,逐利执法在中国大地上愈演愈烈,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们将陆续倒下。地方政府通过未受约束的权力谋取财产利益,司法机关通过选择性执法和逐利性执法侵害民营企业家利益,会有越来越多的马少华受到侵害。

我建议:

1、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民营企业家,慎用强制措施。

原则上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既可以防止刑讯逼供产生冤案,也可以令企业家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对此,最高法曾出台政策:在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能不采取强制措施的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能少采取强制措施的尽量少采取强制措施。

2、对民营企业,慎用查封措施。

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能不查封的就不封,能少封的就少封。否则企业破产,员工失业,造成的社会危害难以计量。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曾说:“在能够实现审判和司法目的的前提下,如果存在着多种手段,法院、法官必须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利益最大的方式处理案件。”

3、严格防范逐利执法。

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关于管辖的规定,避免异地执法、逐利执法。

4、罚没所得上缴中央财政。

民营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的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由中央统一调配保证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切断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逐利执法的链条。

最后我认为我人生不多见的马少华案一审判决书最后一句话:“本案的涉案财物依法处理”颠覆了我的法学理念,我怀疑大学时教我的各类刑法学的教授没有足够的知识教授我学习新时代的《刑法》,他们的水平直到我看到马少华案一审判决的最后一句话时我才开始对教过我的刑法学教授的刑法水平产生了怀疑,我只想对教过我的教授们说,对这份判决的作者说:

在可能受到病毒侵害的环境中,我真想冒着生命危险,撕下防范病毒的口罩,大口地呼吸自由、新鲜的空气。

我衷心地希望,中国法治的春天迅速到来。

我衷心地希望,这个国家不再需要英雄。

我衷心地希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

 

image.png

联系我们

  • 010-85590811 13241989686 (工作时间 9:00~21:00)
  • Xun.L@dayulaw.com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2203

扫一扫,关注微信

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京ICP备08001140号-3备案查询

联系电话:010-85590811 13241989686(9:00-21:00)

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08001140号-1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联系电话:010-85590811 13241989686(9:00-21:00)